编号081

简介

香港通讯事务管理局(Office of the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,缩写为OFCA)是香港地区管理无线电和电信设备的单位,其前身为 香港电讯管理局(Office of the Telecommunications Authority,缩写为OFTA)。无线电设备和电信设备在香港销售和使用,必须满足OFTA的最低技术要求,该过程业内通称为OFCA认证。

OFCA认证分为类型检定和类型认可两种模式,其中类型认可适用于暂未制定HKTA标准的产品,需要认证机构根据产品参数具体鉴定;类型检定则适用于有HKTA标准的产品,目前大多数消费电子都适用于类型检定模式。

根据OFCA发布的《香港电讯设备鉴定及验证计划》,无线电设备和电信设备需要按照自愿验证计划VCS或者强制验证计划CCS分为两部分,均以目录制列明产品类别。常见的消费电子产品多适用于VCS计划。品牌商和制造商可以联系我司业务部门确认产品的类别。

在VCS目录里的电信设备和工科医设备,不需要经过类型检定过程,但制造商必须确保产品本身满足HKTA的相应标准。否则即为违反《电讯条例》,可被检控,拥有或使用不合規格無線電通訊器材的最高刑罰是罰款$50,000及監禁兩年。

具体的申请流程是:制造商或者品牌商提交样品或者合格的测试报告给到认证机构,认证机构进行测试或者审核报告后颁发证书。

经过认证的电信设备可在OFCA网址查询(如下):

移动通信设备:https://app1.ofca.gov.hk/apps/cte/content/listSafetyEq.asp

电信设备:https://app1.ofca.gov.hk/apps/cte/content/listEquip.asp?lang=C

标识要求

根据HKCA3211规范,获得OFCA认证的产品可以自愿张贴如下label到产品上。Label上的证书号码含义如下:

ZZZZZ:OFCA分配的认证机构代码

YY:发行年份

XXXXX:该日历年中颁发的证书的序列号

 

发表回复

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