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048
TRA是指Telecommunications Regulatory Authority,即阿联酋电信监管局。
TRA依据2003年第3号法令《关于电信部门组织修订的联邦法律》设立,是阿联酋电信和信息技术部门的主管部门。
TRA制定了型式认可规定和型式认可手册,根据型式认可规定第3条,在阿联酋使用或者销售、展示的无线电设备必须经过TRA许可。
根据TRA型式认可规定,TRA通过产品注册的方式进行监管。
产品注册必须由注册经销商提交,所以品牌商等在第一次申请TRA注册时,还需要先进行经销商注册。
产品注册要求提交的文件有:
- 申请人公司注册证书;
- 一份合规的DoC(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);
- 测试报告(或其他证明产品合乎标准的文件)。
在申请被TRA批准后,TRA会提供一个注册号。注册号的有效期是3年,到期后需要提交续签申请,续签申请需要在到期一个月之前提出。
标识要求
TRA型式认可规定第7条要求产品贴有特定标签。
标签样式如下图所示,需要满足如下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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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底黑字;字体高度不小于2 mm;“TRA”三个字母高度必须大于3 mm;如果该标签印刷在包装上,则字体高度和TRA字母高度应当翻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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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注册提交的DoC及其依据必须在产品销售完成后保存至少5年。TRA会不定时在市场或者海关抽样监管,如果TRA发现产品违反规定,有可能采取法律行动。
注意事项:
- 产品注册提交的DoC及其依据必须在产品销售完成后保存至少5年。
- TRA会不定时在市场或者海关抽样监管,如果TRA发现产品违反规定,有可能采取法律行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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