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098

根据马来西亚《1994年电力法规》的要求(第97条),所有在马来西亚销售的电子设备必须得到马来西亚能源委员会(Suruhanjaya Tenaga,简称ST)的批准才能够合法销售。

马来西亚能源委员会通过向电子设备的制造商、进口商、销售商或者广告商颁发COA证书(Certificate of Approval)来履行法规要求,这一过程被业内称为ST COA认证。

ST发布了受管制电器设备清单,截至2022年5月1日,共有34类产品需要获得ST COA认证。

具体如下:

(冰箱、空调、电风扇、电视、灯具有MEPS要求)

编号 电器设备类别
1 电源插头(15A 及以下)
2 开关和调光器
3 插座(15A 及以下)
4 荧光灯座
5 天花板灯线盒/挂线盒
6 卡口灯座和多头适配器
7 灯具、启辉器
8 荧光灯用电容器
9 镇流器/灯具驱动器
10 断路器
11 便携式灯具、台灯
12 电热水壶
13 搅拌机
14 烤面包机/烤箱
15 电饭煲
16 冰箱
17 浸入式热水器
18 即热式热水器
19 洗衣机
20 电风扇
21 电吹风
22 电熨斗
23 电动剃须刀
24 蒸汽清洁机
25 吸尘器
26 Hi-Fi高保真设备
27 显示器/电视
28 音频设备和视频播放器
29 按摩器
30 空调(最高 4HP)
31 圣诞灯或圣诞灯串
32 电动工具
33 电源适配器/充电器
34 电线/电缆(横截面积 0.5 – 35mm²)

使用USB供电或者内置电池供电的设备,可以豁免申请ST COA。

对于不在受管制清单上的电器设备,需要向ST COA申请放行函以便顺利清关。

ST COA认证只能由马来西亚当地公司申请,申请商需要先在ST进行公司注册。

申请商在ST注册完毕后,需要提交产品的测试报告及技术文件等文件给ST进行审核,在ST审核完成后即可获得ST COA证书。

其中测试报告需要为五年之内出具,应为CB报告或者受认可检测机构的报告,某些有能效要求(MEPS)的产品,还需要同时提交能效报告。

ST认可的检测机构需要满足如下条件之一:

  1. SIRIM Berhad(SIRIM有限公司)。
  2. IECEE CB 计划下的实验室。
  3. 拥有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(APLAC)资质的实验室。
  4. 拥有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(ILAC)资质的实验室。
  5. 拥有东盟电气和电子设备行业互认协议(ASEAN EEE MRA)指定测试实验室 (DTL)资质的实验室。

其中SIRIM Berhad是马来西亚当地被ST指定的检测机构。

申请商送到SIRIM Berhad的样品测试有两种流程:寄售测试(consignment test)或者产品认证计划(SIRIM PCS)。

寄售测试(consignment test)不需要进行工厂审核,只需要对产品本身进行测试;而产品认证计划(PCS)需要进行工厂审核。

加入 SIRIM PCS的流程是:

  1. 提交申请。
  2. 文件评估受理。
  3. 工厂审核。
  4. 样品抽样与测试。
  5. 批准发证。
  6. 市场监督。

ST COA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。

对于违反《1994年电力法规》的行为,均属于犯罪行为,将会被处以最高5000林吉特(约合7800 RMB)的罚款和一年监禁的刑罚。

标识要求

《1994年电力法规》第98条要求通过ST COA认证的设备必须按照ST 要求施加标识在设备上。

ST要求受管控的设备必须在设备上体现SIRIM ST标识,SIRIM ST标识需要申请商向SIRIM Berhad购买或者采用模压方式施加在设备上。

所有向SIRIM Berhad购买的SIRIM ST 标识都具有唯一编号,可有效防止假冒伪劣产品。

SIRIM ST标识有两种,通过SIRIM PCS获得ST COA认证的申请商,可以购买SIRIM ST标识;其他方式获得ST COA认证的申请商只能购买SIRIM ST批次标识(BATCH)。

BATCH标识需要每批次出货分别申请。

模压方式施加在设备上的SIRIM ST标识,如下图所示,标识下方应当有申请商名字、认证号码以及SIRIM-ST Label Licensing Programme字样。

只有通过SIRIM PCS流程申请的ST COA认证才能使用模压方式施加标识。

冰箱、空调、电风扇、电视、灯具还需要在产品上标贴ST能效标签。如下图所示:

注意事项

  1. ST对产品有最低能源效率(MEPS)要求,受MEPS管制产品需要同时满足MEPS要求。
  2. SIRIM ST标识必须是施加在设备标签上,不能被施加在产品包装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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