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011
简介
RoHS是欧盟立法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(EEE)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法规,自2003年2月起生效。该法规以指令形式在欧盟公报颁布,全称是DIRECTIVE 2002/95/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27 January 2003 on 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,翻译成中文是“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特定有害物质指令”,即是业内常提到的RoHS指令。
在2011年7月1日,欧盟发布新的指令2011/65/EU修正原RoHS指令。新指令在2013年1月3日起正式执行。为区分新旧指令,业内通常把新指令2011/65/EU称为RoHS 2.0。
RoHS 2.0和旧指令一样,限制的是6类有毒有害物质(PB, Hg, Cd, Cr 6+, PBB, PBDE)。但是,RoHS 2.0建立了限制物质清单审查和增补的机制,在2015年6月4日,欧盟增补了四项物质(DEHP,BBP, DBP, DIBP)。因此,RoHS 2.0又分为RoHS六项和RoHS十项。RoHS十项的强制实施日期是2019年7月22日。
下表为RoHS指令限值简明表格,前六项为原始要求,后面四项为增补项。
有害物质 | 限值 |
铅(Pb) | <1000 ppm |
汞(Hg) | <1000 ppm |
镉(Cd) | <100 ppm |
六价铬:(Cr VI) | <1000ppm |
多溴联苯(PBB) | <1000ppm |
多溴联苯醚(PBDE) | <1000ppm |
邻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(DEHP) | <1000ppm |
邻苯二甲酸苄基酯(BBP) | <1000ppm |
邻苯二甲酸二丁酯(DBP) | <1000ppm |
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(DIBP) | <1000ppm |
RoHS指令测试援引IEC62321标准。测试的对象是均质材料或者元件。
欧盟的技术顾问委员会(TAC)给出的关于均质材料的指导如下:“不能被机械分离成不同材料的材料。”后来有定义为:术语“均质”是指“统一的整体组成”。单独型式的“均质材料”的例子是:塑料,陶瓷,玻璃,金属,合金,纸,板,树脂,涂层。术语“机械分离”是指原则上用机械手段如拧、割、压、磨等能将样品分离。
元件可以认为是电子电气产品中能被普通工具无损分离的最小部分,它包括电子部分如未组装的印刷电路板、电阻、电容、二极管、整流器,电机械部分如连接器、电缆绝缘,或机械部分如螺丝、骨架或壳体(表面经电镀、涂漆或涂料处理)、按键、装饰玻璃、玻璃陶瓷元件等。
标识要求
在旧指令中,RoHS没有标识要求。在RoHS 2.0中,指令要求企业在给电子电气设备(EEE)设备贴上CE标识之前,除了CE标识原规定的安全性等技术要求以外,还需要满足RoHS有害物质限制要求,产品需要有RoHS符合性技术文件。
除了CE标识,RoHS 2.0没有其他强制标识要求,不过有众多制造商为了宣传环保理念,会在产品上贴上如下标识。
注意事项
- 铅含量超标是RoHS测试中最常遇到的情况,多发生在金属接口(如USB port,铜针)。
- 豁免条款。RoHS 2.0指令附件III中,对于特殊产品中含有的重金属有豁免条款。如:铜合金元素中铅(Pb)含量小于4%;铝合金元素中铅(Pb)含量小于0.4%;金卤灯(MH)中的汞(Hg);等等。
- 对制造过程的关注。品牌商通常会关注原材料的环保状况,一个容易忽视的关键点是制造过程的环保要求,制造过程中用到的辅料(如洗板水)、工具污染(如焊枪)都有可能导致制成品的污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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